为深入实践“三创”教育理念,激发学生创新、创造、创业热情,我校定于10月8日启动2011年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系)广泛动员,积极宣传,对学生的优秀科研成果、创新作品做好推荐和组织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2011年10月前在校的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个人独立或合作完成的科研成果和创新作品,形式主要为大学生在校期间获得的具有创新性或社会影响的科学技术成果、发明创造、专利技术、软件科学成果、美术作品、艺术作品、文学作品、公开发表的调查报告、学术论文等。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不具备申报条件:
1、未在正式刊物(校级刊物及以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和作品(含仅有用稿通知、出版合同等而未正式发表或出版的);
2、造型外观设计、建筑景观设计、软件设计类作品无实际应用证明或使用效果证明的(如中标、采用等);
3、在非正式期刊网络版发表的网络作品;
4、仅有专利申请受理书而未正式授予专利的;
5、申报人不是成果的第一完成人(作者)的;
6、七年制学生在研究生学习阶段完成的成果;
7、申报材料无法提供可供支撑的成果原件的。
二、申报材料
1.每项成果完成人及合作者不得超过5人,合作者不包括校外人员。
2.每项成果须提交成果原件和旁证材料一份,同时填写《金沙9001cc诚为本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表》一份。旁证材料包括:已公开发表的成果须提交发表刊物原件,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的成果须提交获奖证书,调查报告类、设计类、创作类成果须提交社会应用证明和成果说明,专利技术和发明创造须提交专利证书,具有大件实物、不易搬运的成果须提交相关图片及说明。
3.每项成果材料单独装袋,一项一袋。
三、成果的审核及评奖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的成果进行评审,评审出2011年金沙9001cc诚为本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同时推荐优秀成果参加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的申报。
四、申报时间
请各学院、(系)于10月15日前,将符合条件的大学生科研成果集中报到教务部实践教学管理办公室。下载并填报《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成果名称及形式填写要规范,成果名称一律写在“《》”内,并加与之相应的成果形式名称,如“长篇小说《……》、科研论文《…….》、专利《……》”等。
五、注意事项
根据往年申报和评审的情况,请各学院(系)注意以下事项:
1、在毕业生离校前,抓紧毕业生成果材料的收集和准备工作;
2、未完成或未发表的成果,提醒学生早日完成;
3、按照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调查报告、发明制作、科技创新等所有未公开发表的成果都需要社会应用或专家鉴定证明,请提醒学生加强成果旁证材料的准备工作。
附件(点击下载):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评审标准(1).doc
附件(点击下载):湖北省大学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工作暂行办法(2).doc
附件(点击下载): 承 诺 书 (3) .'.shs
附件(点击下载):省优秀科研成果申报情况汇总表(样表)(4).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