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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教职工子女、学生私车及校内经营性单位公车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10-20  点击次数:

关于填报教职工子女、学生私车及校内经营性单位公车信息登记表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及有关车主:

校园车禁系统已于10月1日起进入试运行调试阶段,预计11月正式运行。为了不影响校内相关车辆正常出入校园,即日起对教职工子女、学生及校内经营性单位车辆进行相关信息登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职工子女、学生、校内经营性单位按不同类别分别填报相应的车辆信息登记表。

2、本次登记的车辆车主必须系教职工子女或学生本人,校内经营性单位只登记单位公车。

3、填写结束后,持申请人校园卡(工作证)、车辆行驶证原件,子女还需持户口本原件到所在二级单位审核,离退休教职工子女车辆交离退休工作处审核,最后交所在校区保卫分部审核。

4、填报内容必须真实。为方便与车主联系,联系电话应填写车主本人电话。

5、以上车辆均须交纳相应的校园资源占用费,具体标准待学校研究确定后,再办理收费手续。

6、由于时间紧迫,请各位车主相互转告,各单位接通知后,应尽快通知到所有人员,登记表务必于本月21日前交所在校区保卫分部。登记表可在本通知附件中下载填写。

特此通知

保卫部

二O一一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