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 学生工作
研究生学生工作
金沙9001cc诚为本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3-09-27  点击次数: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文件精神,金沙9001cc诚为本研字[2013]66号文件《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金沙9001cc诚为本201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实施细则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金沙9001cc诚为本在籍的基本学制年限内全日制普通类硕士生和博士生(含全日制港澳台研究生)。

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前,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注册为博士研究生后,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申请国家奖学金。

直博生和招生简章中注明不授予中间学位的本硕、本硕博连读学生,根据当年所修课程的层次阶段确定身份参与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在选修硕士课程阶段按照硕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进入选修博士研究生课程阶段按照博士研究生身份参与评定。

研究生在校期间,在同一学年度有资格同时申报国家奖学金和其他奖学金,获奖荣誉可以兼得,但原则上只能获得相对较高的奖励金。

二、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学习成绩优异,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五)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界定时间为:2012年9月1日-2013年8月31日。

三、奖励标准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是,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

四、评审程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采取学生个人自主申报、导师签字同意、各系遴选推荐、院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初审后上报学校,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陈化院长任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行政管理人员、学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具体名单如下附件3。

(二)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书》(见附件2),连同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原件于10月9日上午12:00前交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10月10日下午14:30开始各系根据申请人的平时学习成绩、思想品德表现、科研成果、科研论文及著作、社会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工作诸方面情况进行遴选推荐。

(三)金沙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召开国家奖学金公开答辩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申请国家奖学金的研究生就思想表现、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等情况现场公开答辩。其中,硕士研究生新生应侧重考察其本科阶段、研究生入学考试和面试阶段以及答辩环节的综合表现。答辩完成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每位答辩者进行投票,并按照票数高低进行排序,在名额内确定拟公示名单。公示五天后报于研究生工作部。

五、其它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是国家面向优秀研究生设立的最高荣誉奖项;是全面提高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大力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有效手段;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拔尖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金沙官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规,杜绝弄虚作假。若发现研究生个人在奖学金评比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经查证属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取消个人当年各类评奖评优资格。

金沙9001cc诚为本

2013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附件3:金沙9001cc诚为本评审委员会名单.doc (19.50 KB)

附件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答辩申请表.doc (35.00 KB)

附件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48.50 KB)

附件下载: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doc (29.50 KB)